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原标题: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中国福建姐妹两人在日本遇害 嫌犯被要求假结婚
岩崎龙也一审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图片来源:新京报动新闻截图
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中国姐妹在日本遇害一案有新进展。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对因涉嫌杀害中国籍姐妹并抛尸山中而被控杀人、弃尸等罪名的日本无业人员岩崎龙也(41岁)的上诉,东京高等法院当日做出判决,撤销横滨地方法院处以23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新京报此前报道,中国籍姐妹陈宝兰和陈宝珍分别于2009年、2012年赴日留学。2017年7月11日晚,其家人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求助,反映两人失联。事后,日本警方逮捕了陈宝兰生前工作的餐饮店的顾客岩崎龙也。
检方起诉书称,2017年7月6日,岩崎龙也闯入陈宝兰(当时25岁)及其妹妹陈宝珍(当时22岁)居住的横滨市中区某公寓,压迫两人颈部致死,并将尸体装入旅行袋搬出,于7日连包一起遗弃在神奈川县秦野市的山林。
2018年7月20日,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判处岩崎龙也23年有期徒刑。要求判处死刑的检方和主张无罪的辩护方均提起了上诉。
据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东京高等法院当日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报道称,东京高等法院认定,作为量刑标准的过往案例与本案类型不同,出现了错误,报道称,法院的认定或可解读为,要求根据过往案例判处更重的刑罚。
在去年7月的一审判决中,地方法院以“未使用凶器的单独行凶杀害多人案没有在陪审员审判中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例”为由,选择处以有期徒刑。
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中里智美认为,一审中作为判断标准的案例都是发生在亲属间的案件,“与本案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此外,鉴于被告人使用了相当大的力气压迫被害人颈部,中里认为“与使用凶器的情况相比,危险性没有质的区别”。
新京报记者 王洪春
编辑 周世玲 校对 陆爱英
(责任编辑:雅安市)
-
“政事儿”注意到,会议通常由省领导出席,传达全国军转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对安置工作做出部署。...[详细]
-
专业媒体多了,是好事。...[详细]
-
二是鼓励智库“想社会所想”,加强对社会热点和公共政策的研究和介入,更好地发挥智库在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中间作用。...[详细]
-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引起强烈反响
” 2016年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安排大批干部转业的第一年,9月1日《解放军报》透露,今年全军和武警部队共有5.8万名干部转业地方工作。...[详细] -
责任编辑:康云凯...[详细]
-
4、人员注重实效,形成良性交流。...[详细]
-
入境旅游,特别是外国人来华旅游市场在连续几年平台期的基础上再次起飞。...[详细]
-
三是鼓励智库与社会各界的人才交流互动,建立柔性的智库人才聘用机制,鼓励跨部门、跨区域之间的合作研究。...[详细]
-
英国智库传统上保持着相对“小而灵”的特点,多数在5-50人的规模。...[详细]
-
中国外交部国际经济司司长张军此前就提高G20在世界经济事务中的作用撰文时谈到,要倡导联动式发展,让处于全球价值链、供应链、产业链上不同位置的 国家都能发挥自身的优势,共享发展机遇。...[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