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原标题: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中国福建姐妹两人在日本遇害 嫌犯被要求假结婚
岩崎龙也一审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图片来源:新京报动新闻截图
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中国姐妹在日本遇害一案有新进展。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对因涉嫌杀害中国籍姐妹并抛尸山中而被控杀人、弃尸等罪名的日本无业人员岩崎龙也(41岁)的上诉,东京高等法院当日做出判决,撤销横滨地方法院处以23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新京报此前报道,中国籍姐妹陈宝兰和陈宝珍分别于2009年、2012年赴日留学。2017年7月11日晚,其家人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求助,反映两人失联。事后,日本警方逮捕了陈宝兰生前工作的餐饮店的顾客岩崎龙也。
检方起诉书称,2017年7月6日,岩崎龙也闯入陈宝兰(当时25岁)及其妹妹陈宝珍(当时22岁)居住的横滨市中区某公寓,压迫两人颈部致死,并将尸体装入旅行袋搬出,于7日连包一起遗弃在神奈川县秦野市的山林。
2018年7月20日,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判处岩崎龙也23年有期徒刑。要求判处死刑的检方和主张无罪的辩护方均提起了上诉。
据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东京高等法院当日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报道称,东京高等法院认定,作为量刑标准的过往案例与本案类型不同,出现了错误,报道称,法院的认定或可解读为,要求根据过往案例判处更重的刑罚。
在去年7月的一审判决中,地方法院以“未使用凶器的单独行凶杀害多人案没有在陪审员审判中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例”为由,选择处以有期徒刑。
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中里智美认为,一审中作为判断标准的案例都是发生在亲属间的案件,“与本案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此外,鉴于被告人使用了相当大的力气压迫被害人颈部,中里认为“与使用凶器的情况相比,危险性没有质的区别”。
新京报记者 王洪春
编辑 周世玲 校对 陆爱英
(责任编辑:梧州市)
-
在微信公号“铅笔道”8月30日的一篇报道中,宅代洗创始人和CEO郭超宇自曝靠剪大学宿舍的洗衣机电线获得洗衣订单。...[详细]
-
六要着力抓好宣传、统战和社会稳定工作,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配合做好G20峰会安全和环保工作,全力抓好安全生 产,进一步构建数字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奋发有为地把各项...[详细]
-
他先从狗药贩子王进玉处买了9斤狗药,再转卖给曾向他打听狗药的老乡桂正和王吉,自己也留了一部分。...[详细]
-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这些城市群落中,也必然演化出许多具有特色的旅游小镇。...[详细]
-
大众旅游、国民休闲、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有了这些,我们自然而然就是自信,且从容。...[详细]
-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小城镇”。...[详细]
-
花莲县选举委员会当天晚间公布,中国国民党提名的候选人魏嘉贤取得17923票,以53.8%的得票率击败民进党提名的张美慧(13958票)。...[详细]
-
对此,应当通过立法规范、严格执法、多元共治,实现最终化解。...[详细]
-
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中央党校校委成员、在校学员和教职工参加开学典礼。...[详细]
-
对于活狗,他会在账本上特别标注“活”,剩下没有标注的就是死狗了。...[详细]